2011年关于硕士研究生转中级职称的通知

  • 首页 >
  • 公告

时间:2011-05-04 14:36:00

编辑:3344体育官网进入

浏览:

    按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安排,2011年硕士研究生转正定职工作开始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岗位转正定职为讲师,行政岗位转正定职为助理研究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历学位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正规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非全日制教育毕业生不属于转正定职的范围。
  2、工作时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来学院工作已满一年。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与获得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
  3、档案关系
  人事档案已调入学院或在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4、应提交材料目录:
  (1)职称评定表2份(必须用计算机填写,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请人员请先将评定表电子版发送到
77012761@QQ.com,经审查无误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办证照片一张
  (5)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6)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申请讲师时适用)
  5、提交材料时间及收费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5月9日下午下班前
  上交地点:产业大厦1607人力资源处
  收费:评审费57元,办证费4元。
  6、其他
  (1)咨询电话: 87021921  13354318034  联系人:王静
  (2)政策文件节选:
  吉林省人事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 定”: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或工作满1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省 人事厅核准,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参加工作后一般按助理级管理,但不办理转正手续);获得博士学位的人 员,参加工作即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不办理手续)。
  (3)附件: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新版)

 

 


人力资源处
2011年5月4日

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联系我们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电话:0431-8702191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