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根据网站的网页, 通过电话与卖家进行交流。卖家利用消费者的求医心理, 用各种花言巧语欺骗消费者, 误导消费者。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当消费者有购买意向时,

会尽量说服消费者购买几个疗程、几个疗程、几套产品等, 并附加更多的赠品和折扣。当消费者购买后使用后没有效果或感觉不好时, 卖家再次诱导消费者持之以恒, 继续试用。侥幸使消费者跌得越来越深。当消费者醒来时, 卖家通常会很高兴。同意退货, 要求商品、收据、发票一并退回, 方便核算, 退货后无消息, 使消费者失去投诉依据。消费者盲目相信造假网站, 不仅耽误病情, 而且耗费精力和财力, 遭受的损失无法挽回。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辐射的广阔区域和消费者期望购买更便宜的消费品的心理, 共同合作。诱导、教唆消费者消费, 这些诈骗网站大多异地销售, 经营地址虚构, 没有真实经营名称, 给消费者协会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很难做到。电视、报纸、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等各种媒体都多次曝光了这些现象。请不要贪图便宜, 不要轻信宣传广告, 听从医生的诊断, 生病不要去看医生, 时刻提升自己。提高消费意识, 远离消费陷阱。
        (二)欺诈网站扰乱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难点在于亿万互联网的汪洋大海。
       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搜索发现可疑的欺诈网站。这就像大海捞针。线索。 1、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强, 欺诈网站基本上是跨区域销售, 通过邮购、电话等方式与消费者进行销售活动, 使卖家背后的经营者隐藏在互联网的海洋中。部分网络卖家跨境, 使用境外网络服务器进行注册, 面临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问题。 2、在行政执法部门的实际查处中, 由于销售者没有营业地址, 没有固定资产, 销售的产品很少, 销售人员是没有合法职业, 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 他们经常在被扣押时被扣押。既没有现金也没有储蓄, 只能采取强制取缔和教育劝导的手段, 很难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3、互联网站点相关主要监管部门的调查审批程序繁琐, 无法快速彻底封杀。本产品无批文或假批文”、“本产品宣传不实”等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站。网络卖家利用奢华的页面设计、挑衅的广告语言、精美的产品包装等“不存在”的“现场购物”欺骗形式,

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商品销售市场的秩序, 极大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重破坏了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